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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纪委监委既要做先锋和表率,又要加强监督检查

2018-03-3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这周三下午,新成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启动,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自打上月末,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这件大事一直牵动着全社会的目光。这次中央深改委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一系列文件,其中很醒目的一项,就是《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


十八大以来,在抓作风、反腐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纪检机关给党员、老百姓,甚至国际人士都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纪检机关能发挥这么好的作用,和纪检体制改革有很大的关系。通过改革,推动了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实行巡视、派驻全覆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等,从而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上周五,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揭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也取得了重大成果。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个实际举措。这次中央的要求也很明确:“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推动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要强化自我监督,在内部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值得一提的是,在机构改革这场重大工程中,纪检监察机关比别的机构多了一项特殊任务——不但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成自身的各项改革任务,做改革的先锋和表率,还要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监督检查其他部门落实改革任务的情况。



上周,中央纪委印发了一个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改革中的违纪行为,以严肃问责推动改革主体责任落实,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这个“监督检查”,不是逛逛就走、看看就完,而是要动真格的。《通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各级党委(党组)领导下,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各项违反纪律问题,包括六类: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拖延改革等问题;擅自行动、一哄而起,重大改革事项不及时报告等问题;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在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等问题;违反程序规定擅自决定涉及人员分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问题;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等问题;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传播小道消息等问题……中央纪委说了,“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不管涉及谁,不管涉及多少人,都必须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用最严明的纪律确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序实施、顺利进行。


除了查处,更重要的是督促。毕竟改革要顺利推进,靠的还是各个职能部门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纪检机关要督促这些党组织担起主体责任,服从大局、落实改革任务。对那些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就必须用问责的板子来说话了。



前两天,人民日报上有一篇文章《机构改革是一场政治考验》,其中这样写道:“单位的撤并降改和个人的进退走留在所难免,越是这样的改革关头,越能检验相关部门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我们每天说着“四个意识”,但是心里到底有没有“四个意识”,通过这场机构改革就能真真切切看出来。面对个人的岗位变动、职务升降,能不能识大局、顾大体,遵守纪律、顺应改革,就是考验每个党员党性的时候了。


在这次中央深改委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说:“改革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制度体系的变革,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前进的每一步都不容易,越是不容易,改革的车轮就越不能停。狭路相逢勇者胜,胜利属于勇于改变的人。


欲知下周大事,且听下回分解。(子不歇)


往期回顾:

第一百零一回:昨天,纪检监察工作开启了新的一页

第一百回:监察法里的这些"新词",你都看懂了吗?

第九十九回:两会来了,国家监察委也要来了

第九十八回:利剑再出鞘,中央巡视组来了!

第九十七回:“过年了,你家的春节补助到账没?"多地纪委启动"春节特别行动"

第九十六回:重大阶段性成果!省级监委全部成立,又见"中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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